5月12日,证监会贵州证监局发布了对申港证券及周洪刚、王东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主要是针对其投行业务方面存在违规行为。贵州证监局称,对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三力)现场检查发现,贵州三力存在未严格按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申港证券作为贵州三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周洪刚、王东方系保荐代表人。
今年3月,证监会信息显示,申港证券进入上市辅导备案阶段。此外,申港证券2021年年报显示,投行业务挑起了公司营收大梁,占到总营收的47%。对于上述处罚有何整改措施,截至《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稿,申港证券尚未回复。
申港证券受到警示函处罚
今日,贵州证监局的监管措施显示,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贵州证监局对贵州三力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贵州三力存在未严格按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2021年2月,贵州三力使用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专户中募集资金716.93万元支付安顺市土地资源交易中心G-21-08,G-21-09,G-21-10地块购置保证金。该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也未及时进行披露。
贵州证监局称,这与申港证券在《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的公告》中“购置土地的费用由公司自有资金承担”描述不符。申港证券作为贵州三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贵州三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周洪刚、王东方系保荐代表人,存在未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的问题。
因此,贵州证监局决定对申港证券及周洪刚、王东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于此次受到监管处罚,申港证券将会有怎样的整改措施,《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申港证券发送了采访函,但截至发稿时,并未收到回复。
失误造成变更使用募集资金用途
记者注意到,同日,贵州证监局也对贵州三力及张千帆、张红玉出具了警示函监管措施。原因包括三条,其中原因之一即为前述提到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此外还包括未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以及未能客观、真实、准确和及时地披露公司相关产品实际情况。
贵州证监局称,贵州三力董事会秘书张千帆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财务总监张红玉对募集资金支付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申港证券出具的关于贵州三力2021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2021年2月25日,因相关人员的操作失误使用募集资金账户716.93万元购买用于GMP二期扩建的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评估费用,该笔资金占本项目募集资金总额的4.36%,占全部募集资金的3.03%。
上述公告进一步显示,后经核查后发现,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土地应以自有资金支付,该笔资金已于2021年8月3日由自有资金账户转回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8月23日向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支付利息10.73万元。保荐机构知悉上述情况后15日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了募集资金专项现场检查,并于2021年8月23日出具了现场检查报告。
投行业务挑起申港证券营收大梁
申港证券于2016年3月14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复设立,并于同年10月正式开业,系国内首家根据CEPA协议设立的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总部位于上海自贸区。成立仅6年时间,申港证券便走上了上市之路。2022年3月,证监会网站披露了申港证券进入上市辅导备案阶段,辅导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
2021年,申港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3.31亿元,净利润3.12亿元,分别同比下滑6.41%和5.53%。而证券业协会数据显示,2021年证券行业营收和净利润同比增长12.03%和21.32%。
记者注意到,前述让申港证券受到处罚的投行业务挑起了公司营收的大梁,也正如申港证券所说——致力于打造具有自身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现代投资银行。申港证券在2021年年报中称,2021年投行业务致力于打造精品投行,各项主要业务指标保持行业前1/3.2021年申港证券投行业务收入达6.22亿元,同比下滑0.75%,占到营收的47%。
此外,记者注意到,2021年申港证券经纪、资管收入增长显著,分别同比增长71%和121%;利息净收入同比下滑57%。值得一提的是,作为申港证券第二大收入来源,自营收入的下滑也较大影响了申港证券去年收入情况。2021年申港证券自营业务收入约4亿元,同比下滑近27%。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