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号——科创板股票做市(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做市实施细则》分为5章,共27条,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做市服务申请与终止”,第三章“做市商权利与义务”,第四章“监督管理”和第五章“附则”。
为进一步深化科创板基础制度改革,规范开展科创板股票和存托凭证(以下统称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号——科创板股票做市(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8日。
有关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下列两种方式提出:一是登录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进入“规则”栏目下的“公开征求意见”专栏提出;二是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本所,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创新产品部,邮政编码:200127。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号——科创板股票做市(征求意见稿)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