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603259.SH)股东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瀛翊”)此前违规减持近29亿元一事,终于尘埃落定。
5月13日晚间,药明康德披露了证监会对上海瀛翊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证监会指出,上海瀛翊未按承诺进行披露即进行股票减持的行为,分别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和第一百九十七条所述两项违法行为,对其择一重,适用第一百八十六条进行处罚,责令上海瀛翊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亿元的罚款。
公告显示,上海瀛翊成立于2015年9月22日,为投资药明康德项目设立的专门基金,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江苏瑞联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是华杉瑞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早在2021年6月11日晚间,药明康德发布一则公告称,公司股东上海瀛翊存在违规减持的情况。公告显示,上海瀛翊在2021年5月14日至6月8日期间,合计减持约占公司总股本0.6962%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143.49元/股至176.88元/股,减持总金额为28.94亿元。
5月13日晚间的公告进一步披露了上海瀛翊减持‘药明康德’的原委:上海瀛翊此前持有‘药明康德’2053.83 万股,占药明康德总股本的 0.8381%。上海瀛翊与‘药明康德’实际控制人李革签署了投票委托书,将其全部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李革行使。根据上市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减持承诺,2021年5 月 10 日上海瀛翊所持‘药明康德’股票禁售期满解禁。股票禁售期满后,2021年5月10日,上海瀛翊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瑞联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陈志杰向工作人员下达了减持‘药明康德’的指令,上海瀛翊于2021年 5 月14日开始减持‘药明康德’,截至2021年6月8日,累计减持‘药明康德’合计1724.97万股,占总股本的 0.6962%(截至 2021年6月10日总股本为基础计算)。
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还提到,“上海瀛翊减持后持股比例降至 0.1419%。按照虚拟成本法计算,违法所得为零”。
对于违反承诺减持,上海瀛翊此前也在一份致歉公告中表示,“上海瀛翊减持前持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8381%,未达总股本的1%,相关工作人员未能意识到作为委托投票方,上海瀛翊在公司A股上市时已经作出有关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应适用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导致了本次违反承诺减持行为。”
此后,监管层对该事件予以关注。
在2021年6月15日晚间收到上交所监管函之后,上海瀛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在2021年6月16日晚间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被正式立案调查。
对此,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接近相关公司人士处了解到,相关方已责令相关人员重新巩固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减持计划事先报备及预披露的程序。
药明康德方面则强调,上述《告知书》及其所述证监会拟做出的行政处罚仅针对公司股东上海瀛翊,不涉及公司及公司的其他股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活动造成影响。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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