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财务总监递交董秘14天后才被披露的一份声明,牵出了一桩“疑案”:福成股份(600965,SH;前收盘价5.99元)的财务总监究竟“失联”过吗?
5月11日晚间,福成股份披露了12份公告,包括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此前下发的年报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及《程静-声明》《报警证明》等。这些公告陈述了财务总监程静因财务核实问题及上市公司财务独立性问题拒签年报、一季报,随后“失联”,公司报警等一系列状况。
按照福成股份的说法,在年报、一季报发布前夕,财务总监“失联期间电话关机、微信语音及信息不应答、到访其家庭住址无回应”,故公司选择了报警;而财务总监程静在5月12日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否认自己属于“失联”。
此外,围绕程静此前留下的声明,福成股份在回复监管函的公告中称,“无法百分百确认其来源及信息真伪”。程静则表示,自己把声明放在董秘办公桌后,已通过微信告知对方,并希望其据实披露自己的声明。
这场“罗生门”背后,是实控人的“强势”控制下,福成股份的内控隐忧浮现:财务总监自称没有签字权,一切付款必须通过福成集团财务部总经理批准;公司采购活牛业务涉及1.6亿资金,财务总监及会计此前多次催促,但相关人员迟迟未能补齐凭证,但在财务总监“失联”、监管介入后又火速补齐相关发票……
程静留声明后“失联”?
按照福成股份的公告,4月27日晚7点左右,公司董秘邓重辉跑步结束回到公司,发现桌上突然放置了一份有“程静”签名的纸质文件,而财务总监程静则自此失联。
按照内容来看,这份声明就是福成股份在5月11日晚间披露的《程静-声明》。
程静在这份声明中表示,由于近一年来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受到来自大股东方面的影响非常严重,违背了上市公司无独立三分开的原则,其已无法正常履行财务总监的职责。“不能独立行使财务系统管理的管理职能,有些业务无法确定真伪性,故无法保证报告中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声明中写道。
由此,程静声明:拒绝确认签署2021年度报告、2022年一季报。
福成股份在公告中称,收到上述声明后,公司一直多方面尝试与程静联系确认真伪,但财务总监程静自此失联,无法百分百确认声明来源及信息真伪。
5月12日晚间,程静在微信上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确认,上述声明确实是她放的,并表示自己将声明放在办公桌上后,随即向董秘微信发送了声明照片,表示希望对方据实披露自己的声明。
综合程静的表述和福成股份披露内容,声明在4月27日晚已被董秘知晓,但直到5月11日晚才随监管工作函回复一同披露,期间相隔14天。
财务总监“失联”又是如何发生的?
在福成股份的陈述中,4月2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程静未出席会议,且一直处于失联状态。4月29日凌晨1点36分左右,福成股份披露了其2021年年报及2022年一季报。
年报中,福成股份称: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静外)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不过福成股份并未说明程静未签字确认的原因。
4月29日上午,福成股份向三河市公安局报警。据福成股份披露的报警证明,当天上午10点12分,福成股份报警称程静于4月27日晚失联;上午10点半,报案人称自行到所反映情况;上午10点48分,报警人称已与程静取得联系。
5月12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福成股份财务总监程静求证,对方否认自己是失联了。
她在电话中表示,应该是董秘联系自己,但董秘(4月28日)也没给她微信留言、发送邮件,不应该说自己是“失联”。
程静之后还在微信上对记者表示,4月28日当天没有收到任何董秘发来的微信留言,但她也表示,不清楚有没有人打过电话。而且,她也在微信中提到自己4月28日有段时间是不在家的。
同时她还在电话中质疑,假如自己失联,董秘应当及时发布公告。
随后,记者致电福成股份董秘邓重辉求证,对方称,如公告中所说,公司通过打电话、发微信、上门等方式都没能联系上程静,“肯定没联系上,我们肯定是有证据的。”“如果她想主动联系公司,为什么这些正常途径都联系不上?”
福成股份在公告中称,程静失联期间电话关机、微信语音及信息不应答、到访其家庭住址无回应。
需要说明的是,董秘邓重辉在表述过上述信息后,又向记者表示以公告为准,并强调没有向记者确认任何东西。
根据程静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展示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及通话记录截图,那3天的信息如下:4月27日晚8点左右,邓重辉通过微信联系程静,未获回应;4月29日上午10点5分,邓重辉再度发来微信消息,程静回复;上午10点21分,“李建强”(上述报警人)向程静拨打了电话,未接通;10点25分程静回拨,未接通;10点31分双方通话。
两人与程静联系的时间点,几乎与福成股份报警称程静失联的时间(注:上午10点12分)重合。程静认为,自己并没有失联。
而对于公告中提到的“到访家庭住址无回应”,程静则在微信采访中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确有2名上门者,“是大股东实控人(李福成)派的”,程静认为,上门者来自公司实控人一方,但“这种情况只能董秘联系我才行”。
财务总监未在年报上签字
福成股份没有财务总监签字确认的年报也迅速引来交易所关注。
数据显示,4月29日开盘前,也就是福成股份披露年报、一季报后,上交所就火速下发了《关于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年报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在监管工作函中,交易所要求公司说明财务总监未签署公司财务报告书面确认意见的原因,说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在年报审议前是否知晓财务负责人未签署确认意见的情况。
5月12日,福成股份回复交易所的监管函,并发布了包括《程静-声明》《报警证明》《关于作为实际控制人规范参与河北福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运作的承诺》等在内的12份公告。
自此,程静此前拒绝在年报、一季报上签字确认的详细原因才被揭开。
具体来看,程静拒绝签字的原因主要有两个:审议年报前,尚存在一项对于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有较大影响的经营活动(2021年活牛采购)尚未核实清楚;公司实控人李福成未按公司治理和管理程序参与公司财务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
2021年,福成股份重新恢复畜牧及屠宰业务,并于2021年5月~12月采购活牛。“这次活牛采购累计资金支出超过1.6亿元,在公司未核实清楚采购资料及原始凭证前,存在采购价格不真实和生物资产成本虚高的风险,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影响不小。”回函公告中写道。
程静称,编制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时,活牛采购金额尚未达到特别大金额,财务总监和会计一直在催促采购人员补齐凭证,并且活牛采购人员当时承诺回来补齐,因此正常编制和签署了三季报。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期间,财务总监还持续在提出要求补齐买牛凭证的问题,但直到公司准备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前一天,问题仍未解决。
对此,福成股份称,2022年5月初,公司从全国各地召回2021年参与买牛的全部采购人员,花费几天时间与公司会计共同核实2021年买牛情况和补充相关资料,基本上已获得2021年买牛活动发票和付款资金流不一致交易的全部证明,最终达到满足财务总监对公司2021年大量采购活牛生物性资产的准确资金支出和资产成本的确认要求。
至于实控人“未按公司治理和管理程序参与公司财务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的说法。程静表示:“一切付款必须通过福成集团财务部总经理批准,上市公司财务总监没有签字权,只负责合并报表,要求公司会计和出纳出具遵守规则保证书。我认为以上做法不符合上市公司财务独立性的要求。”
对此,福成股份称,公司实控人李福成“书面已出具”《关于作为实际控制人规范参与河北福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运作的承诺》,承诺自即日起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上市公司流程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规范参与上市公司的运作。
鉴于上述未签署公司定期报告书面确认意见的主要原因已消除,财务总监程静同意补签对公司定期报告和财务报表的书面确认意见。
对于其此前在声明中提到的“经营核实”及“财务独立性”问题是否解决,程静在电话中对记者表示,一切以公告为准。她还表示实控人已作出承诺,需要给公司时间整改。
对于这一事件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的内控问题,福成股份董秘在电话中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这次事件没有影响到公司正常运营,也不是内控问题。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