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殡葬第一股”财务总监“拒签年报”事件引监管关注!证监局重拳出击

财经
2022
05/18
00:31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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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殡葬第一股”财务总监“拒签年报”事件引监管关注!证监局重拳出击

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福成股份财务总监拒签年报事件迎来最新消息。


5月17日晚,福成股份公告称,河北证监局已对公司实控人李福成、财务总监程静下发《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拟对上述人员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管措施。同时,河北证监局还对公司和董事长、董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A股“殡葬第一股”财务总监“拒签年报”事件引监管关注!证监局重拳出击

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河北证监局指出,参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服务的任何人都要有“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投资者”的意识,不得把见不得光的“坏”习惯带到上市公司来。实际控制人不能随意插手上市公司经营管理,董监高也不能“任性”拒绝履行法定义务,审计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要勤勉尽责,不能忽视基础性审计证据的有效性。该案彰显了监管部门依法从严监管、精准打击上市公司治理乱象、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决心,给市场主体敲响了警钟。

另外,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上交所目前就公司财务总监未签署定期报告等违规行为,也已向财务总监、控股股东、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公司年审会计师发出纪律处分意向书。

河北证监局拟开出系列罚单

针对福成股份财务负责人“拒签年报”事项涉及的相关主体,河北证监局此次拟开出系列罚单。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福成、公司财务负责人程静发出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事先告知书,同时责令李福成限期整改干预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的行为;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良、董事会秘书邓重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福成股份的年报审计机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具体来看,河北证监局表示,李福成作为福成股份实际控制人,违规干预福成股份生产经营管理及财务、会计活动,导致福成股份独立性和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未能有效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对市场造成恶劣影响。

根据有关规定,该局拟对李福成采取责令改正、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行政监管措施,自决定书作出之日起60个月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职务或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对于程静,河北证监局认为,程静作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在定期报告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法定义务,违反法律规定,违背职业操守,严重失职,对市场造成恶劣影响,拟对其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管措施,自决定书作出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职务或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同时,经查,河北证监局还发现福成股份存在2021年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能如实披露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问题。

“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实行财务分开、业务独立,反映出你公司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独立性上存在重大缺陷,但你公司在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未如实披露。”河北证监局表示,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上交所火速问询

这一场财务总监拒签年报的“风波”起于4月29日晚。当晚,福成股份披露了2021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告显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静未签署2021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一季报报告中财务报告书面确认意见,不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但2021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时,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但强调事项段意见未涉及公司财务总监未签字事项。

对此,上交所当晚火速发出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核实财务总监未签署定期报告的原因。

直至5月11日晚,福成股份才发布对上交所此前下发的年报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对于财务总监未签署书面意见的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审议年报前,尚存在一项对于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有较大影响的经营活动(2021年活牛采购)尚未核实清楚;第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福成未按公司治理和管理程序参与公司财务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

与此同时,福成股份还发布了《程静-声明》、《报警证明》等公告,陈述了财务总监程静因财务核实问题及上市公司财务独立性问题拒签年报、一季报,随后“失联”,公司报警等一系列事件。

A股“殡葬第一股”财务总监“拒签年报”事件引监管关注!证监局重拳出击

A股“殡葬第一股”财务总监“拒签年报”事件引监管关注!证监局重拳出击

来源:公司公告

具体来看,财务总监程静曾于4月27日在董秘桌面放置一份声明说明上述对年报的异议,但公司称,收到文件后无法联系上财务总监(公司于4月29日向公安局报警),公司无法判断声明真实性,公司只能以财务总监未签署2021年年报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并不保证公司2021年年报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方式审议通过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

年报披露后,随着监管的介入以及市场的关注,福成股份发布《关于作为实际控制人规范参与河北福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运作的承诺》,同时,对于活牛采购核实问题,福成股份方面也予以明确。

最终,程静对上述事项进行复核后,签署了年报和一季报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实控人之一此前收到法院判决书

公开资料显示,福成股份2004年在上交所上市,前期主业为畜牧养殖屠宰及食品加工,2013年完成对福成餐饮的并购重组后主业增加了餐饮服务,2014年对大股东福成集团旗下宝塔陵园实施并购,公司从此增加了殡葬业务,并成为A股第一家参与殡葬业务的上市公司。

2018年,福成股份收购湖南天德福地陵园60%股权后,公司表示已经形成“中央厨房”食品加工和殡葬陵园生命文化的双主业格局。2021年7月,公司又重启肉牛养殖和屠宰业务,形成种植+肉牛养殖+屠宰+ 食品加工+餐饮一体化业务产业链。近来,预制菜受到资本市场高度关注,福成股份同样也切入预制菜市场,成为预制菜概念股。

作为福成股份的实控人之一,李福成曾受到市场关注。2016年,李福成家族以67亿元财富位列河北胡润富豪榜第9位,因此也被称为“燕郊首富”。

今年1月,福成股份公告称李福成收到法院判决书。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初审判决李福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已缴纳);退缴的违法所得三千万元、行贿款六百万元,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值得注意的是,福成股份当时表示,李福成目前未担任公司董事及其他任何职务,未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判决书不涉及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不涉及公司经营的业务,对公司的运营、财务和经营业绩没有影响。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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