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盛集团控股(08475.HK)公告,董事会拟向股东提呈股份合并建议,拟“10合1”合并股份。目前,股份以每手买卖单位为5,000股股份于联交所进行买卖。待股份合并生效后,合并股份买卖的每手买卖单位将仍为5,000股合并股份。
公司建议,待股份合并生效后,拟“1供2”按每股供股股份0.57港元发行最多8800万股供股股份筹集所得款项总额(扣除开支前)最多约5020万港元。
供股所得款项净额估计不超过约4810万港元。公司拟按如下优先次序将供股的所得款项净额(i)用于偿还于未来十二个月到期应付的借款(包括本金及相关利息)及租赁负债以及租赁相关开支;(ii)用作集团于未来十二个月的营运资金;及(iii)用于结算部分代价并为与潜在收购有关的交易费用提供资金。
(文章来源:格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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