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高集团(08220.HK)公告,独立非执行董事王竞强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4(1)(b)、(c)及(d)条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提交日期为2022年5月12日呈请中被列为应诉人之一。
王竞强因有意投入更多时间至其个人事务及其他业务承担,已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2年5月20日起生效。
随王竞强辞任后,(i)王竞强亦不再担任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以及公司薪酬委员会及公司提名委员会各自成员,及(ii)徐永得(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已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主席。
(文章来源:格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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