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数科5月20日晚间公告,持股10.92%股东樊立拟减持不超6%公司股份,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实施,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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