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晚,*ST邦讯(300312)发布公告称,公司于5月19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ST邦讯表示,根据立案告知书所述情形,公司初步判断此次立案调查事件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或第五条所述情形。
公司还表示,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同时将继续关注事件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前,公司发布公告称,因受赠成都能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事宜的审计与评估及其它重要事项上未与年报审计机构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未能如期披露年报和季报。
5月5日,*ST邦讯收到深交所事先告知书,因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报,触及深交所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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