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潜(300526,SZ)5月23日晚间宣布,董事会同意聘任曾宪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显示,曾宪康此前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任职,与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存在关联。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曾宪康与*ST中潜实际上是“旧相识”,其是公司2019年、2020年年报审计报告的签字会计师之一,并对公司2019年年报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然而,证监会调查发现,中潜股份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等问题;而广东证监局调查发现,曾宪康等在上述审计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因此对其出具了警示函。
新任副总曾因审计执业违规被警示
据*ST中潜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高宗标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曾宪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简历显示,曾宪康于1988年5月出生,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宪康曾担任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安徽分所审计员;2010年1月至至2022年5月,曾宪康历任天健所安徽分所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发现,曾宪康为大专学历,其全科合格年份为2016年,注册会计师证书的注册时间为2017年。
*ST中潜披露称,曾宪康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监高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记者注意到,曾宪康和*ST中潜之间属于旧相识,其是*ST中潜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会计师之一,对公司年报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然而,证监会此后调查发现,*ST中潜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3728.71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154.28万元,进而导致营业利润虚增2574.4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2.08%;同时,公司2019年年报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今年1月中旬,广东证监局发布公告称,对天健所、乔如林、曾宪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广东证监局在对*ST中潜2019年度年报审计项目检查后发现,曾宪康等存在风险识别与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控制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等问题。
“如果只是警示不影响其任职高管的资格,之前担任过公司年报签字会计师,倒也不存在法律障碍。”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向记者表示。
公司年报连续两年被出具非标意见
*ST中潜与天健所的业务合作始于2019年度。2019年12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拟不再续聘原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负责公司2019年度的年报审计工作,改为聘任天健所。在天健所负责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后,上市公司在2020年12月又称拟重投众华所怀抱。
不过,到2021年2月,*ST中潜称众华所按照原约定时间进场审计无法满足公司需要,且暂时无法调剂安排人员;鉴于此,公司决定还是聘任天健所来做2020年年报的审计工作。
这一次,天健所对*ST中潜2020年年报出具了非标意见,签字会计师还是乔如林、曾宪康。彼时,天健所指出,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尚未有结论性意见,无法判断事项对公司财报和信披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部分收入存在业务单据缺失情况,其无法就该收入的真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同时,其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疑虑。
今年2月,*ST中潜再度宣布更换年审机构,其称天健所主动请辞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在回复深交所问询时,天健所称因其及乔如林、曾宪康被警示,*ST中潜希望天健所安排其他未收到行政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注册会计师负责年报及后续审计工作,天健所无法协调其他人员负责跟进*ST中潜项目,因此选择主动请辞。
此后,*ST中潜聘任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负责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亚太所也对公司2021年年报出具了非标审计意见。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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