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249号)。2022年5月23日,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润丰股份”,301035.SZ)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
2022年5月21日,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格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格瑞”)一个废水储罐在维修呼吸阀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公司外部承包方的2名施工人员身亡,目前现场救援工作已经结束。事故正在调查中,详情以当地政府信息为准。
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公司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处置,及时按相关程序上报当地政府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抢救、调查工作,并做好伤亡人员家属慰问等善后工作,目前各项处置工作正有序进行。
宁夏格瑞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也是公司主要的原药生产基地,目前宁夏格瑞已全面停产进行安全检查,全力配合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和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事故的教训,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举一反三,深入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务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市公告书显示,润丰股份股票于2021年7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本次发行总股数为690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22.04元/股。上市保荐机构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俊杰、王振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186.2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9305.2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42880.93万元。发行费用中,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为7178.59万元。
润丰股份原拟募集资金134234.28万元,拟用于年产35300吨除草剂产品加工项目(山东潍坊基地)、大豆田作物植保解决方案配套制剂加工项目(山东潍坊基地)、甘蔗田植保作物解决方案配套制剂加工项目(山东潍坊基地)、年产1万吨高端制剂项目(山东青岛基地)、年产20000吨2,4-D、2000吨烯草酮、500吨高效盖草能项目(宁夏平罗基地)、年产1000吨高效杀菌剂项目(山东青岛基地)、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山东潍坊基地)、农药产品境外登记项目(境外6个国家)。
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出,2022年5月23日,润丰股份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称,5月21日,润丰股份控股子公司宁夏格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一个废水储罐在维修呼吸阀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宁夏格瑞是公司主要的原药生产基地,目前宁夏格瑞已全面停产进行安全检查。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请润丰股份补充说明以下事项:
1.请润丰股份结合宁夏格瑞的日常生产管理政策、安全生产设施设置及运行情况等分析说明宁夏格瑞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并说明宁夏格瑞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等方面制度规范流程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以及润丰股份为解决相关问题拟采取的改正及解决措施。
2.请润丰股份说明宁夏格瑞预计恢复生产的时间,并结合宁夏格瑞的基本情况、主要经营范围和产品类别等,相关营业收入、净利润占润丰股份2021年经审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比例、向你公司提供原药的具体情况、润丰股份原药库存情况、预计停产停工损失等说明本次停产事项对润丰股份原材料供应、产能、产量、日常生产经营以及财务状况等产生的具体影响,润丰股份此拟采取的解决措施,并核实是否属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9.4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润丰股份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润丰股份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关于对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249号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3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称,5月21日,你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格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格瑞”)一个废水储罐在维修呼吸阀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宁夏格瑞是公司主要的原药生产基地,目前宁夏格瑞已全面停产进行安全检查。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
1.请你公司结合宁夏格瑞的日常生产管理政策、安全生产设施设置及运行情况等分析说明宁夏格瑞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并说明宁夏格瑞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等方面制度规范流程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以及你公司为解决相关问题拟采取的改正及解决措施。
2.请你公司说明宁夏格瑞预计恢复生产的时间,并结合宁夏格瑞的基本情况、主要经营范围和产品类别等,相关营业收入、净利润占你公司2021年经审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比例、向你公司提供原药的具体情况、你公司原药库存情况、预计停产停工损失等说明本次停产事项对你公司原材料供应、产能、产量、日常生产经营以及财务状况等产生的具体影响,你公司对此拟采取的解决措施,并核实是否属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是否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9.4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2年5月25日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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