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晨动力(01148)发布公告,华晨宝马获确定为公开上市过程下的中标者,以及于2022年5月25日:
(1)卖方(绵阳新晨、绵阳新晨沈阳分公司及沈阳新晨的统称)与华晨宝马(买家)就出售事项订立资产购买协议;及(2)华晨宝马(作为出租人)与沈阳新晨(作为承租人)就(其中包括)租回所出售资产订立租赁协定。
据悉,华晨宝马于公开上市过程的中标价约为人民币8.19亿元,相等于中国合资格估值师以重置成本法进行资产评值得出所出售资产于2021年6月30日的评值。购买价约为人民币9.26亿元,乃基于中标价计算,并计及增值税约人民币1.07亿元。
订约各方协定,华晨宝马已向沈阳产权交易所支付的按金约人民币1.64亿元将直接等额转换为华晨宝马将支付的购买价一部分,而该贷款的未偿还本金额人民币5亿元将等额转换为华晨宝马将支付的购买价一部分。华晨宝马仅须以现金支付经扣除上述两笔金额后的购买价余额约人民币2.62亿元。
此外,按照租赁协定的条款,华晨宝马同意将所出售资产出租予沈阳新晨,以供其根据新供应合同生产曲轴及连桿。租期由交割日期起计66个月。租金合共人民币9.3亿元,须每月支付。
公告称,公司认为有关交易对于集团可全数偿还该贷款之余,亦可取得额外营运资金支持其业务活动、资本开支及偿还若干其他贷款,同时可透过从华晨宝马租回曲轴及连桿生产线,保留该等生产线的经营权,从而继续为集团带来现金流。
所出售资产主要包括两条曲轴生产线及一条连桿生产线以及相关支援设备及设施。该等生产线位于集团设于四川省绵阳市及辽宁省沈阳市生产厂房内,使用所出售资产生产的曲轴及连桿为集团其中两项主要产品。目前,集团拥有四条曲轴生产线及两条连桿生产线。于进行出售事项后,集团将拥有两条曲轴生产线及一条连桿生产线,用于为华晨宝马以外的其他集团客户制造产品。董事认为,租赁协定下的售后租回安排乃用于确保出售事项不会影响集团经营的曲轴生产线及连桿生产线(包含于所出售资产内),原因为集团将能够于进行出售事项后,继续以与进行出售事项前相同的方式在营运中使用所出售资产。
(文章来源:智通财经网)
文章来源:智通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