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晟环保5月25日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上交所就“有投资者认为公司审议决定提前赎回荣晟转债与前期公告的表述内容不一致”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提出包括“请公司董事会结合前期公告内容,认真研究投资者意见,审慎确认董事会决定提前赎回荣晟转债时是否已满足赎回条件,相关提前赎回决定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与投资者一般理解的公告内容相一致。”等监管要求。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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