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基5月27日再次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年报问询函,被追问重大诉讼进展未及时披露、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等两大类问题及9小问。
问询函追问公司管理层是否告知代理律师相关诉讼文件对公司的重大影响,并核实说明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诉讼进展公告的责任人认定情况。还要求公司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说明在公司年报披露前已知悉相关重大诉讼进展的前提下,上述信息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是否将导致公司触及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并要求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在年报披露前已知悉相关重大诉讼进展对审计报告相关事项的影响,包括而不限于对相关会计科目、营业收入扣除、审计意见等的影响,是否可能导致公司触及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另外,问询函要求公司详细说明截至回函日相关债务偿付的进展情况,特别是用两处房产以物抵偿的进展情况,相关和解协议的签署是否可以证明相关股权划转的风险已经解除。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和解协议的具体条款、相关赔偿款按期偿付的可实现性,说明相关诉讼进展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并详细论述相关事项不影响已出具的审计报告结论的判断依据,以及相关判断是否审慎。
问询函还要求该公司的年审会计师进一步论证相关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说明其认为公司在前期坏账准备计提中已充分考虑了未偿还部分的依据,相关判断是否审慎,同时说明其未对相关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发表明确意见的原因,其是否认为公司坏账准备存在计提不充分的情形。另外,要求公司结合2021年末净资产仅为7552.37万元的情况、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性等,详细论证公司是否存在通过少计资产减值损失规避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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