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万林5月27日公告,收到了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61号)。经查明,2022年1月29日,ST万林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净利润为-1.45亿元至-1.2亿元。2022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83亿元,并于同日披露《关于2021年度业绩预告的更正公告》。公司业绩预告中披露的数据与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数据存在重大差异,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 号)第三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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