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太创科(06133)发布公告,就有关该集团拟收购从事手机买卖业务的公司若干股权的相关事宜。由于订约方未能就潜在收购事项的主要条款及条件达成相互同意,经进一步磋商及讨论后,谅解备忘录及补充谅解备忘录的订约方决定不进行潜在收购事项。因此,于2022年5月31日(交易时段后),该公司与潜在卖方订立协议以即时终止谅解备忘录及补充谅解备忘录。
根据终止协议,潜在卖方将确保目标公司于终止协议日期起5个工作天内向该公司(或其指定代名人)退还首笔诚意金人民币500万元。
董事认为,终止谅解备忘录及补充谅解备忘录不会对集团的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文章来源:智通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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