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广东证监局对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下称“达晨创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该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达晨创通作为中望软件的股东,于2022年3月23日、3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中望软件股票38,081股。但达晨创通未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达晨创通在中望软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达晨创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达晨创通切实吸取教训,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严格规范上市公司股份交易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