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晚,香雪制药发布公告,因为信息披露不及时,公司于当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王永辉、徐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经查,香雪制药存在两项违规行为:
一是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披露不及时。截至6月2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12个月作为被告,涉案金额合计5.4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49%,其中,未结案的涉案金额合计5.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70%。上述诉讼累计涉案金额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
二是公司及子公司基本账户被冻结信息披露不及时。2020年以来,香雪制药及子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截至6月2日的实际冻结金额为0.16亿元,冻结原因均为涉及诉讼,其中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的8个基本账户实际冻结金额为600.07万元,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
广东证监局表示,香雪制药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永辉、董事会秘书徐力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广东证监局决定对香雪制药、王永辉、徐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香雪制药表示,公司、王永辉、徐力已深刻认识到上述方面存在的问题,将深刻吸取教训,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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