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6月3日消息,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岩石股份”;600696.SH)近日披露了贵州贵酒与上海贵酒商标侵权案的进展情况。
公告称,江苏高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故撤销原有判决,案件发回南京中院重审。
两年“贵”酒之争
江苏高院发回重审
贵州贵酒属洋河股份(002304.SZ)旗下,拥有多个“贵”字系列注册商标,主要产品为“贵酒”。
2018年12月,岩石股份瞄准白酒赛道,以228.24万元收购了白酒销售线上平台贵酒云电子85%的股权。2019年,岩石股份确立向白酒产业逐步转型的战略规划,并在2019年12月将公司名称由“上海岩石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贵酒),证券简称不变。
岩石股份更名上海贵酒,引发了贵州贵酒的不满。2019年12月,贵州贵酒以侵害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将上海贵酒及其关联公司上海贵酒酒业销售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贵酒销售”)、贵州贵酿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贵酿”)告上法庭。
南京中院审理了该案件,贵州贵酒指出,上海贵酒及另外两家关联公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以“贵”为核心字号的名称,与贵州贵酒字号相同或近似,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结合主观恶意,综合提出500万元的赔偿请求;同时要求被告办理名称变更工商登记,新名称中不得以“贵”为核心字号等。
2021年7月13日,南京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贵州贵酿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贵州贵酒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合理费用100万元;上海贵酒对上述给付义务中的20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于贵州贵酒的其他诉求,法院予以了驳回。对于一审判决,原告及被告均提起上诉。
6月1日,岩石股份发布公告,披露了该纠纷的最新进展。公告显示,江苏高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故撤销原有判决,案件发回南京中院重审。
该公告还称,岩石股份认为公司不存在原告所诉的侵犯其商标权的行为,也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对于江苏高院的二审结果,贵州贵酒委托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玮告诉红星资本局,“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根据委托方要求,不方便接受采访”。
A股“改名之王”
岩石股价背负多起官司
岩石股份因频繁更改公司名称而出名,曾被称为A股“改名之王”,红星资本局梳理了其“改名”之路:
岩石股份成立于1989,1993年于上交所上市,证券简称为“福建豪盛”。
进入21世纪,福建豪盛开始出现亏损。2001年,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收购了福建豪盛43%的股权。经过彻底重组后,公司更名为利嘉(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改为“利嘉股份”。
2006年7月,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多伦股份”。
2015年7月,P2P互联网金融风口正盛,公司又改名为“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匹凸匹”;
2017年,为摆脱P2P骗局影响,公司更名为“岩石股份”;
2019年,瞄准白酒赛道,公司更名为“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
蹭上白酒后,岩石股份业绩上升。
2021年,岩石股份营收同比增长656.81%,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671.99%,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735.47%,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同比增长339.36%。
2022年一季度,公司营收同比增长161.05%,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8.22%,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19.35%。
但岩石股份除了涉及与贵州贵酒的官司之外,目前还背负多起官司。天眼查APP显示,仅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方面,涉及案件就达到402条。
(文章来源:红星资本局)
文章来源:红星资本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