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经济!沈阳推七方面50条重要举措

财经
2022
06/05
22:33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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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沈阳市发布了《沈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辽宁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若干举措》(以下简称《举措》)。在此之前,辽宁省也已经出台《辽宁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若干举措》。

沈阳市发布的《举措》共涉及发挥财政政策稳增长作用、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消费加快回暖、保粮食能源安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共计七个方面的50条内容。

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

沈阳市在《举措》中明确提出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沈阳市将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实施专班服务制,完善上市后备企业库,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对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分阶段奖励400万元;对企业完成上市再融资1-5亿元、5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0万元;对成功登陆“新三板”挂牌企业,按照挂牌和融资2个阶段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据介绍,沈阳市将用好5000万元盛京征信中小企业纾困专项基金,对于成长性好、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给予阶段性股权投资支持,单户企业投资额不超过200万元,原则上期限不超过1年。

同时,沈阳市也将构建完善“2+3+N”多层次投资基金体系,即市政府直接出资设立的市投资基金和市城市更新基金2支基金(规模各100亿元)、“早期、重大、专项”3类功能基金、全市主导产业N个产业链基金群。

沈阳市还将通过引导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完善挂牌展示、辅导培育、登记托管、融资交易四大基础服务体系,提升科技型企业对接资本市场能力,鼓励上市挂牌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定增等方式再融资。争取在沈阳设立北交所辽宁服务基地,为沈阳市企业对接北交所上市融资提供更加便捷顺畅条件。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

5月31日,辽宁省召开《辽宁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行动方案》解读新闻发布会。《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底,辽宁全省境内上市公司数量确保达到120家以上,争取实现倍增,总数达到150家。

为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辽宁省也出台了对于企业上市的相关财政扶持政策。企业在境内科创板首发上市给予总额1500万元支持,在境内主板、创业板首发上市给予总额1000万元支持;企业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一次性补助150万元,挂牌后实现股权融资的,按照融资额的1%给予补助,每户企业当年股权融资补助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建设

沈阳市在《举措》当中提出要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据介绍,沈阳市将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债等各类政策资金,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桃仙机场二跑道、东塔机场迁建项目,争取年底前获批立项。加快沈白高铁、沈丹铁路外迁工程。积极争取国家铁路集团支持沈金铁路建设。加快地铁2号线南延线等5条地铁建设。加快实施沈阳四环快速路立交化改造工程、沈张线等15个公路项目。建设完善“四好农村路”,在新建及维修改造800公里农村公路基础上,积极申报新增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除此之外,沈阳市还将加快推进城市更新。积极争取国家各类政策资金支持,全面实施“五工程一管理”,持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服务品质、生态品质和文化品质。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2022年投资35.8亿元,改造老旧小区475个。投资12亿元,实施百姓“急难愁盼”的34项老旧街路更新工程。争取国家专项债资金支持,改造燃气、供水、供热老旧管网574公里。争取国家9亿元专项资金,深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完成铁西新城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和中德产业园2个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鼓励入廊管线单位共同组建或与社会资本合作组建股份制公司。年底前出台入廊优惠政策,对先期入廊管线单位给予优惠。

对于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水利工程项目,沈阳市将加快手续办理,加强组织实施,切实提高水资源保障和防灾减灾能力。市本级全年安排资金3.75亿元,推进75个水利项目。重点推进秀水河新民市段防洪治理工程、北沙河苏家屯区段防洪及生态治理工程9月份开工。

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4月30日开始,沈阳市房产局等部门连续稳定楼市的政策。例如,4月30日,沈阳市房产局等部门一连发布《关于支持多孩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通知》、《关于提升老年人居住品质的通知》、《关于实施“卖旧买新”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等三个通知。

5月10日,沈阳市房产局、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文,为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沈阳房地产市场实际,现将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50%调整为40%,具体由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与客户平等协商确定。

在最新发布的《举措》当中,沈阳市也提出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举措》中的内容,沈阳市将进一步落实外地人购房、多孩家庭购房、卖旧买新、首付比例和增值税免征年限等购房政策及商业、公积金贷款等金融政策。

6月份,沈阳市将组织召开2022年沈阳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对于房交会期间成交的新建商品住房执行契税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各区、县(市)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根据自身财力,研究出台相关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助企纾困,有效释放流动性,减轻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

另外,沈阳还将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沈阳市提出,对于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5%;企业连续1年以上(含1年)亏损,职工月收入低于上一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50%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比例最低至3%,政策执行至2022年年底。

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2022年3月至12月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企业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疫情影响造成失业或收入明显下降,不能偿还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经申报及核查认定,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逾期还款,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

受疫情影响的租房职工,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1400元/月提升至1600元/月(当年已办理租房提取的职工,按照原标准执行)。

(文章来源: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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