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私募基金旗下多个产品包揽一家上市公司前十大流通股东,什么情况?
耐人寻味的是,这只被重仓的小盘股,却并未获得其他机构投资者的青睐。而这些基金净值的走势,更是与股价走势十分相似。
包揽前十大流通股东
博众精工一季度报告显示,上海南土资产旗下十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包揽了博众精工前十大流通股东,持股最多的南土资产诚品十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博众精工261万股,占流通A股的6.71%。十只私募产品合计持有1357.58万股,占博众精工流通A股的34.85%。
博众精工成立于2006年,2021年5月上市,是一家专注于工业装备制造领域的企业,业务聚焦在消费类电子、数字新能源、关键零部件、高端装备、AI机器人领域。
回顾南土资产投资博众精工的历程可以发现,在博众精工IPO网下发行阶段,南土资产并未出现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的名单中。最早在2021年中报时,南土资产首次出现在博众精工前十大流通股东之列,旗下6只产品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75.45万股。2021年三季度,前述6只私募产品中的5只均增持了博众精工,前4大流通股东被南土资产包揽。
到2021年年末,南土资产另外4只产品进入博众精工前十大流通股东之列,首次包揽了博众精工前十大流通股东。2022年一季度,其中8只产品继续增持了该公司股票,并持续稳居前十大流通股东之列。
根据《证券法》,“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情形除外。”即通常所说的持股超5%举牌。
不过,按照当前收盘价计算,博众精工总市值约130亿元,自由流通市值约12.65亿元,南土资产旗下这10只产品持股总市值约4.41亿元,占博众精工流通A股的34.85%,但并未达到总股本的5%。其他未在前十大流通股东名单中的产品的持仓情况无法判断。
为何青睐这家公司?
上市以来,博众精工的股价起先经历了大幅上涨,并在去年9月上涨到57.19元高点。随后,博众精工股价开始回落,一直到今年4月下旬,才开始重拾涨势。
从博众精工的财务情况来看,上市以来,其营收保持着较高的增速,不过净利润的表现并非十分突出。
在上市初期,知名私募上海希瓦资产、上海博鸿资产也曾进入博众精工的前十大流通股东之列。此外,80余家公募基金旗下产品,也因参与了博众精工的IPO配售而出现在其机构投资者名单中。
不过,随着6个月限售期解禁,从公募基金一季报数据来看,无公募基金重仓该股票。2022年一季度的机构投资者名单中,除了南土资产,已无其他机构投资者的身影。当前,博众精工总市值仅约130亿元,自由流通市值约12.65亿元。对于很多公募基金公司来说,这一市值也不足以进入核心股票池。
那么,这样一只未能获得其他机构青睐的股票,南土资产为何愿意去“押注”?
对此,南土资产回应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我司高度重视科创板的投资机会,通过深度调研和产业链论证,投资了一批类似博众精工的高研发投入、高景气度、高成长型的专精特新企业。我们强烈看好未来科创板的投资机会。”
南土资产表示,公司目前持有博众精工的股本占总股本的比例未超过举牌线,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具体持仓数据根据合规要求不方便对外披露。
不过,以持有博众精工最多的南土资产诚品十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来看,该基金自2021年三季度末首次成为博众精工第一大流通股东,而其净值走势与博众精工的股价走势具有较高的相似度。
曾两次违规举牌
事实上,这并非南土资产首次“押注”一只股票。
去年9月,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0年8月南土资产旗下16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对星云股份合计持股比例达到5.0062%,超过5%。但南土资产未及时作出信息披露,亦未停止交易星云股份,继续通过其管理的基金进行交易,并存在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星云股份盈利的情况。福建证监局因此对南土资产及其主管人员进行了警告和罚款。
去年11月27日,江苏证监局也公布了对南土资产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原因是南土资产在持有世华科技股票比例达到5%后未按规定停止交易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从市值来看,星云股份和世华科技也均为小盘股,当前的总市值均不高于50亿元。
一位私募人士表示,从以往次新股炒作的实际来看,一些资金借用次新股流通盘较小的特征,持股尽管未达到举牌线,但却足以控盘单只股票的流通盘,有“坐庄”的嫌疑。一些违规的私募基金,也可能以私募之名行“坐庄”之实,通过集中抱团持股的方式,控盘小盘股,从而实现操纵旗下产品净值走势的非法目标。
南土资产对此表示:“自博众精工上市以来我们持有周期超过一年,期间股价虽然有所波动,我们始终坚持价值投资的理念。因管理规模增长,以及今年年初以来科创板跌到极具投资价值的区域而相应增持了公司股票,完全不存在所谓操纵股价嫌疑,保留追究个别媒体恶意报道的权利。”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