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大有能源公告称,公司于6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受让河南中豫信用增进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零价款受让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中豫信增7.5%股权,并按照相关约定履行受让股权对应的向中豫信增出资3亿元的义务。
据了解,中豫信增成立于2022年2月,注册资本40亿元,经营范围为债券市场业务、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企业信用调查和评估等。值得一提的是,目前中豫信增尚未开始正式运营,暂无相关经营数据。
大有能源表示:“中豫信增是河南省首家省级信用增进机构,投资中豫信增公司有利于强化与金融资本的联系,实现产融结合,提升公司资本运营水平。中豫信增已与多家金融机构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投资中豫信增成为其股东,可与金融机构更深度绑定,有助于大有能源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直接融资比例,降低融资成本。同时,信用增进公司商业模式已经过多省验证,商业逻辑清晰,投资中豫信增公司预期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西藏锦绣商品交易所大宗能源交易咨询师王宝岩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煤炭行业具有重资本属性,加之煤炭资源减少、矿区煤层加深及新煤层寻找困难,煤炭企业在煤炭开采和运输上比以往需要更多的资本支出,目前煤炭企业依赖银行借款和其他间接融资已难以与企业的发展相适应。在此背景下,大有能源受让中豫信增公司股权,有利于其构建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为后续企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公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曹炎炎认为:“随着双碳政策进入新阶段,同时经过近十几年的发展,煤炭行业基础设施建设日渐完善,产能利用率已至相对高位,未来煤炭企业的煤炭开采利用向节约化、高效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已成为必然趋势。强化与金融资本联系,提升资本运营水平,构建多元化的融资体系,也可为大有能源的未来转型提供更多的动力和条件。”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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