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6月8日公告,公司监事刘昕收到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刘昕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4号),公司监事刘昕的配偶在其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22年5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票37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属于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刘昕作为贝肯能源的监事,存在未在卖出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而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违反了相关规定。监管局决定对刘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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