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鹏博士6月10日因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收四川证监局警示函,1月29日,公司发布《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为-8.24亿元,扣非净利润为-19.77亿元。4月28日,公司发布《2021年度报告》,披露2021年公司净利润为-11.68亿元,扣非净利润为-22.05亿元。业绩预告中披露的数据与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信息披露不准确。《2021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未及时对业绩预告进行更正并披露。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根据《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杨学平,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鹏对前述信息披露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综上,四川证监局决定对ST鹏博士及杨学平、王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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