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ST安信,600816.SH)因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等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纪律处分。
6月10月,上证所对安信信托的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安信信托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主要涉及四方面:未及时披露提供大额保底承诺事项,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多笔重大诉讼事项披露不及时;主要资产受限情况披露不及时、不完整;2018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方面,上证所的处罚决定书显示,安信信托对外提供大额保底承诺,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披露2019年和2020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诉讼公告时才予以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严重滞后。安信信托未能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未有效执行合同用印审批流程,导致未及时发现前述大额保底承诺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另经查明,根据安信信托于2021年7月28日披露的收购报告书摘要及董事会关于消除部分经营风险措施的意见,安信信托以与部分第三方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或出具《流动性支持函》等形式提供信托项目的保底承诺,是由于控股股东国之杰和实际控制人高天国深度介入公司经营管理、涉嫌开展违法违规行为和经营不当导致。
上证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安信信托和控股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王少钦,时任董事长、总裁邵明安,时任总裁杨晓波、王荣武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王少钦、杨晓波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时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宝英和时任董事会秘书武国建、陶瑾宇、王岗予以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实施过程中,实际控制人高天国已因病去世,根据本所相关规定,本所终止对其的纪律处分程序。
同时,安信信托时任财务总监庄海燕也因对安信信托2018年年报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被上证所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安信信托是中国第一批股份制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前身为辽宁鞍山信托,成立于1987年,1994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4月29日晚间,安信信托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一季度报。年报显示,2021年度安信信托实现营业收入2.2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74亿元;截至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0亿元,总资产169.61亿元。
安信信托在2022年一季度也延续了亏损态势。2022年一季报显示,安信信托2020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647.866万元,同比下降71.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6亿元,同比增长34.50%。
另一方面,作为风险化解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安信信托于2021年7月公布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向上海砥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砥安)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3.75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90.13亿元。今年4月21日,安信信托公告称收到《上海银保监局关于同意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新股份方案的批复》,同意安信信托以募集新股份的方式变更注册资本。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海砥安将对安信信托持股44.44%,现控股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将由52.44%降至29.13%。该方案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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