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晚间,双乐股份(SZ301036,收盘价21.73元,市值21.73亿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下简称税务稽查局)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公司2013年~2015年取得的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因此需要补缴税款逾千万元。
双乐股份业绩本就低迷,此次补缴税款无疑是“雪上加霜”。业绩股价双杀下,持股股民似乎成了上市公司解决这项历史问题的“冤大头”。而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上述补税风险,双乐股份未曾在招股说明书中予以提示。
遭追缴千万元税款
据双乐股份公告,根据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邮法院)相关刑事判决书,上海捷禄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捷禄公司)开具给双乐股份的81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证实为虚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据此,税务稽查局判定上海捷禄公司开具给双乐股份的81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载进项税额1322.01万元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追缴上市公司1322.01万元。
同时,税务稽查局还追缴双乐股份城市维护建设税合计66.1万元、地方教育附加26.44万元。
经《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裁判文书网查询了解,高邮法院于2018年11月发布了《上海捷禄公司、张夏鑫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提到,上海捷禄公司于2013年11月至2015年4月期间,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由第三方黄绍凯(已判刑)向双乐股份销售铅锭,以支付票面金额6.3%~6.7%开票费的方式,由上海捷禄公司向双乐股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19份,金额合计7776.56万元,价税合计9098.57万元。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在2013年12月~2015年5月期间认证抵扣。
以税务稽查局的处理结果来看,双乐股份只是被要求补缴税款和滞纳金,没有被罚款,这似乎说明公司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认定为“善意取得”。
据《税务处理决定书》,双乐股份需自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将上述税款缴纳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如果对纳税有争议,上市公司可以在缴款后申请行政复议。
双乐股份表示不申请行政复议。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公司此次补缴税款预计将减少2022年上半年度净利润约1454.22万元,占公司2021年净利润的15.26%。
上市后业绩低迷股价破发
对于双乐股份而言,此次补缴税款对公司业绩影响不小。今年一季度,双乐股份实现净利润2656.49万元,同比下降40.15%;扣非后的净利润仅为1358.28万元,同比下降69.02%。
“有这么大的问题,怎么上的市?”有投资者在股吧里说道。
双乐股份主要从事酞菁系列及铬系颜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用于油墨、涂料和塑料等领域的着色;公司主要产品为酞菁系列颜料和铬系颜料,其中酞菁颜料属于有机颜料,铬系颜料属于无机颜料。
2021年7月29日,双乐股份登陆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价为23.38元/股。上市之初,公司股价一度突破50元/股。不过,自去年9月下旬以来,公司股价处于下跌态势。今年4月下旬,双乐股份股价一度跌至18.10元/股;而截至6月10日收盘,公司股价为21.73元/股,考虑分红(10派8元(含税))因素后仍处于破发状态。
从消息面上看,双乐股份股价下挫始于《关于公司受能耗双控影响临时停车的公告》。2021年9月23日,上市公司发布上述公告称,公司接到江苏省兴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和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能耗双控”的通知,建议相关企业实施停车限产。鉴于此,公司及子公司双乐颜料制定了方案并开始有序停车。
2021年9月29日,双乐股份宣布公司复产;同年10月中旬,公司称子公司双乐颜料也已复产。
不知是否受到上述停产影响,双乐股份业绩自去年三季度开始变脸。去年上半年,公司营收为7.4亿元,同比增长22.13%;净利润为8520.49万元,同比增长42.99%;去年下半年,公司的营收只有5.96亿元,净利润只有1006.35万元。最终,公司去年全年的营收同比下降1.34%;净利润同比下降39.74%。
上市后首份年报业绩便如此低迷,双乐股份股价此后更是一度大幅下挫。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