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城”)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其子公司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浙江阳光城”)拟与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杭州缤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缤慕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拟转让目标公司杭州高光置业有限公司(简称“高光置业”)旗下浙江永康6宗地块予缤慕公司,股权转让代价为14.98亿元,且公司及目标公司原有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33.04亿元负债由缤慕公司承接,合计总代价约48亿元。
公告显示,上述交易完成后,浙江阳光城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权益,缤慕公司持有目标公司100%权益和股权。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的公告披露显示,交易的总对价预计不超过57亿元。
同日,阳光城发布另一份公告称,公司第三大股东康田实业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361.28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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