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16日丨RAFFAELLOASTRUM(08333.HK)公告,于2021年7月6日,公司与卖方及RSBVI订立买卖协议,据此,公司同意收购,而卖方同意出售销售股份(相当于RS BVI已发行股本的25%),代价为3285万港元,此乃由公司于收购事项完成后按每股代价股份0.141港元的发行价向卖方配发及发行入账列作缴足的代价股份进行偿付。买卖协议根据其条款及条件已于2021年9月30日完成。
根据买卖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卖方以公司为受益人担保RSL经审核除税后溢利将不少于担保溢利。根据卖方向公司提供的RSL直至2022年3月31日编制的未经审核管理账目,RSL未经审核除税前后溢利少于100万港元。根据该管理账目,担保溢利不太可能实现。有鉴于此,公司与卖方已互相真诚磋商,以友好解决该事宜,而经过磋商,公司、卖方与RS BVI订立偿付契据。
根据偿付契据的条款及条件,各订约方之间同意(i)公司按出售价出售,而卖方购买销售股份(即股权出售);(ii)卖方通过托管代理出售回购股份,而公司应按回购价购买回购股份(即股份回购)予以注销;(iii)期权契据自完成日期起予以终止;及(iv)股东协议自完成日期起予以终止。
公司有意于完成收购事项后委任曾先生为执行董事且曾先生有意担任执行董事,以加强曾先生与董事会之间的沟通,并将曾先生的专业知识及业务网路引入公司。遗憾的是,由于RSL该年度的财务表现未能达到溢利担保,公司及卖方已议决订立偿付契据以撤销收购事项。曾先生认为,此乃辞任执行董事职务并专注于其他个人事业及业务承担的适当时机。因此,曾先生辞任执行董事及公司副主席,自2022年6月16日起生效。
因进行该等交易,董事会建议将公司现有英文名称由“RaffAello-Astrum Financial Holdings Limited”变更为“Astrum Financial Holdings Limited”,并采用中文名称“阿仕特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中文的双重外文名称。
(文章来源:格隆汇)
文章来源:格隆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