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联建:第二大股东被动减持19.61万股 构成违规减持

财经
2022
06/17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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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联建:第二大股东被动减持19.61万股 构成违规减持

ST联建6月17日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何吉伦在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9.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3%。本次何吉伦被动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取得,自公司上市以来,何吉伦累计减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99%。

何吉伦上述被动减持行为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八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证发〔2017〕24号)第十三条“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等规定,本次减持构成违规减持。

何吉伦本次被动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9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3%。其质押权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依据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1)京04执196号、(2021)京04执197号、(2021)京04执198号】的裁定,其可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何吉伦财产合计以人民币98,624,044.2元及至还清欠款或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之日止的违约金、利息和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案件受理费、执行费为限。因首创证券事先未向公司提供明确的减持计划,公司根据上述执行裁定书的内容并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何吉伦被动减持事项进行了预披露。本次被动减持计划预披露后因质押权人执行司法裁定导致质押股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存在减持行为发生日距离减持计划预披露日不足15个交易日的情形。本次减持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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