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公司是否与大股东江铜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恒邦股份(002237.SZ)6月18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江西铜业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在铜、黄金等金属品种上具有一定业务交叉性,存在一定同业竞争。江西铜业于2019年3月7日作出以下承诺: 1.在控制恒邦股份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恒邦股份《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恒邦股份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在控制恒邦股份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保证不利用自身对恒邦股份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恒邦股份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在控制恒邦股份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公平对待各下属控股企业按照自身形成的核心竞争优势,依照市场商业原则参与公平竞争。 4.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保证将在未来60个月内根据所控制企业的主营业务发展特点整合各企业发展方向,按照监管机构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尽一切合理努力解决与恒邦股份及其下属企业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将符合条件的优质资产、业务优先注入恒邦股份,若无法注入恒邦股份的,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将产生竞争的资产、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将产生竞争的资产、业务托管给恒邦股份等一切有助于解决上述问题的可行、合法方式,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恒邦股份及其下属企业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 江西铜业于2020年6月进一步承诺,为有效解决江西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与恒邦股份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自2019年3月起60个月内,在江西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下属金矿完成金矿储量在自然资源部备案,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具备开采条件后,12个月内启动将本公司所持有的江西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权益转让给恒邦股份的相关工作。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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