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盈方6月27日公告,当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进一步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深交所在对公司2020年度、2021年年度相关信息披露及年度报告进行了进一步审查,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进一步说明,并将其作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补充材料予以提供;同时要求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和恢复上市保荐人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整提交前期的恢复上市补充材料,公司和中介机构将在规定期限内将前期和本次问询涉及的有关恢复上市的补充说明材料及时报送深交所。
根据有关规定,深交所将在受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后的30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在此期间,深交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应当在深交所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十个交易日,且公司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交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内。根据前述规定,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期限自公司首次收到深交所的函件之日起算,本次公司收到深交所的函件不会导致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期限重新计算。
据悉,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向深交所提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并获得深交所受理。2021年5月31日、8月10日,深交所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予以进一步说明,并将其作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补充材料予以提供,同时要求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律师、年审会计师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2021年6月11日,深交所委托相关机构对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相关情况进行核实,调查核实期间不计入相关期限。目前,上述调查核实工作已结束。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