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民事判决书,揭开了一场以高收益为诱饵的理财骗局。
投资者庞女士,投资250万元购买了蚂蚁财富发行的某阳光私募优先级基金,按照约定,她将得到年化收益12%的丰厚回报。但距离投资已过去三年,不仅没有收到约定的返息,连本金也无法收回,怎么回事?
约定年化收益12%
日前,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的民事判决书。2018年1月,年近六十的投资者庞女士,投资250万元购买了京马系列阳光私募基金,作为优先级结构化产品,合同约定基金投资周期12个月,每6个月返息6%。此外,合同还记载了扣除管理费后的净收益,年化收益率为12%。
不过,合同到期后,不仅预期的高收益落空,庞女士的本金也未得到返还。庞女士提起诉讼,而北京蚂蚁财富明德投资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蚂蚁财富中心)、蚂蚁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财富公司)不仅没有到庭应诉,也没有提交相反证据。
图片来源:裁判文书网
根据合同约定,蚂蚁财富中心为合伙企业,蚂蚁财富公司为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基金主要投资于蚂蚁基金旗下京马系列阳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但庞女士提交的蚂蚁财富中心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证明,蚂蚁财富中心没有将她登记为合伙人。记者查询基金业协会网站公示信息,也并未发现有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记录。
真蚂蚁遇上假“李鬼”
实际上,这两家蚂蚁财富公司,并不是大家所熟知的“蚂蚁”公司。
天眼查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实控人向中帅,同时也是蚂蚁财富(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蚂蚁共创科技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多家“蚂蚁”公司的大股东,这些公司均属于名为“蚂蚁金融”的集团。向中帅的简介也显示,其为“蚂蚁金融创始人”。不过,记者查询天眼查信息发现,该“蚂蚁金融”集团,与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蚂蚁金服(杭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在任职关系、法人关系上并无直接交集。
庞女士并非唯一的受害者。记者查询天眼查信息发现,蚂蚁财富公司涉及274条司法风险,其中,包括23条民间借贷纠纷,9条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以及3条借款合同纠纷。
图片来源:天眼查
最终,法院判定,蚂蚁财富中心、蚂蚁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共同返还庞女士投资本金250万元、合同期内收益30万元,以及合同到期后至实际给付本金之日,按照年利率12%的标准支付利息
不过,即便胜诉,投资者追回本金之路也十分艰难。据裁判文书网显示,部分涉及上述两家“蚂蚁”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的诉讼已进入执行阶段,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传唤了被执行人。但由于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足额可供执行的财产,原告也无法提供其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最终,以实现债权金额0元终结执行程序。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