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西发6月30日公告,6月29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获悉,吴小蓉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案号为(2022)川01执异1364号,立案日期为6月27日,公司经联系对方律师取得《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具体内容为:吴小蓉与公司、储小晗、四川三洲特种钢管有限公司、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申请人出具了承诺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申请追加西藏盛邦为本案的被执行人,望法院准许。
如法院裁判同意追加西藏盛邦为(2018)川01执1674号案件的被执行人,西藏盛邦持有公司的相应股权存在被冻结的风险。若公司最终被强制执行,公司将按债权人原主张金额新增计提负债 1,257.99 万元,将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公告日,公司6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母公司被冻结额度为35270.26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200.70万元;公司持有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状态为冻结或者轮候冻结。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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