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安堂(002433)7月1日晚间公告,公司于6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6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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