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锌电7月1日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公司申请撤销昆明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项民事裁定书。裁决书均指出,公司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昆明仲裁委员会昆仲裁裁决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所列举的应当撤销的六种情形,且该仲裁裁决也未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故公司请求撤销仲裁裁决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综上,依照有关规定,裁定如下:驳回申请人公司的申请请求。申请费400元,由公司负担。据悉,上述事项为公司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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