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7月1日晚间公告,公司已委托律师准备材料,以法律手段要求承诺义务人中汇乾鼎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于2019年12月完成收购中汇乾鼎持有的泰和康45%的股权,并签订《利润补偿协议》,约定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泰和康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人民币4,550万元、人民币5,050万元。后因疫情影响到泰和康经营情况,公司对业绩内容进行调整:在总承诺净利润数额不变(即1.36亿元)的前提下,延长一年对赌期限,即延长至2022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实际完成总利润数额约为5,300万元,中汇乾鼎承诺在2021年度及2022年度两年实现净利润总额不低于8,300万元,且2021年度及2022年度任意一年实现的净利润数额均不低于2,000万元。但因2021年度存在较大金额信用减值损失,导致出现亏损。2021年度泰和康净利润为-1,018.92万元,低于承诺净利润2,000万元,未完成2021年度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与中汇乾鼎的约定,若泰和康未达到承诺净利润,则延华智能有权选择现金补偿、标的公司的股权补偿及回购延华智能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等方式之一要求业绩承诺人中汇乾鼎进行补偿,选择何种补偿方式届时以延华智能的意见为准。公司与中汇乾鼎进行多次沟通,要求其根据协议约定回购公司持有的泰和康全部股权(占比45%),并要求其指派代表与公司商谈回购具体方案,中汇乾鼎未能做出积极回应。为督促中汇乾鼎尽快履行补偿义务,公司已于2022年6月中旬向其正式发出《关于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通知函》,要求其依照约定于公司的书面通知函发出之日起7日内履行回购公司持有的泰和康全部股权的相关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汇乾鼎尚未履行相应义务。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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