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导读
国家医保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四部门近期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通知》明确,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自2022年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工信部等五部门发布的《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方案(2022—2025 年)》提出 ,在数字化助力“创品牌”方面,将借力数字技术打造知名品牌,借势数字化变革培育新锐精品,借助数字服务塑造区域品牌新优势。
7月起雪糕刺客或将无处遁行。“雪糕刺客”是什么梗?随手拿起的一根小雪糕,却会在结账时给你的钱包刺上一剑!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7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经营者不得实施的七种典型价格欺诈行为,包括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等。
四部门联合发文!事关你的医保→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医保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四部门近期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自2022年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通知》强调,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在当地政府主导下,由医疗保障、税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确定享受缓缴政策的企业范围,结合实际明确操作流程,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加强部门协作,优化工作环节,创新服务方式,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
《通知》要求,要确保缓缴期间参保人待遇应享尽享,中小微企业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不影响该企业参保人就医正常报销医疗费用,确保基本医保报销水平保持稳定不降低。要切实保障好相关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缓缴期限内中小微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
此外,《通知》还对组织实施工作提出要求,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抓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落实,确保政策红利精准落地。
五部门发话!“国潮”,迎来大机遇→
工信部等五部门发布的《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方案(2022—2025 年)》提出 ,在数字化助力“创品牌”方面,将借力数字技术打造知名品牌,借势数字化变革培育新锐精品,借助数字服务塑造区域品牌新优势。
其中,品牌培育能力提升工程提出,挖掘中国文化、中国记忆、中华老字号等传统文化基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新生消费群体消费取向研究,创新消费场景,推进国潮品牌建设。依托跨境电商扩大品牌出海,开拓多元化市场。
7月开始!这七种行为禁止
这个夏季,“雪糕刺客”一词火了起来。
“雪糕刺客”是什么梗?
随手拿起的一根小雪糕,
却会在结账时给你的钱包刺上一剑!
“平平无奇的外表,令人心梗的价格”
“这种雪糕最解暑,还没拆开已经心凉”……
7月起雪糕刺客或将无处遁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截图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7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经营者不得实施的七种典型价格欺诈行为,包括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时,拒不按约定折抵价款。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还明确了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实施的行为,包括在首页或者其他显著位置标示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低于在详情页面标示的价格;公布的促销活动范围、规则与实际促销活动范围、规则不一致;其他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和价格促销行为等。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