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7月7日晚间在港交所公告,如2020年6月公告所述,公司、信风投资及广东高银设立的合伙企业向投资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用于高银地产融资项目,并设定相应的担保和抵押安排,高银金控等潘之联系人同意作为共同债务人。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合伙企业于2020年向有关法院就本金人民币15亿元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担保责任提起诉讼。合伙企业已取得有关法院对投资公司、广州鑫富大的胜诉判决。
近日,鉴于相关方仍未偿还款项,合伙企业已向有关法院起诉投资公司、高银金控、高银天津、松日资讯及潘苏通,请求投资公司、高银金控承担尚未偿还的本金人民币74亿元及利息、罚息、复利等还款义务,松日资讯及潘苏通承担未偿债务担保义务,合伙企业有权就高银天津名下部分地块建筑物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广州鑫富大(现更名为广州富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松日资讯100%股权折价或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截至公告日,法院已受理此诉讼。中国信达预计现阶段不会对公司的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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