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起草了《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8月8日。
我国保险行业集中度高,部分大型保险集团复杂性高、跨业经营特征显著,“承保业务”和“投资业务”双轮驱动,与金融体系关联度较高,人民银行指出,将主要保险公司纳入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业综合统计,可更好维护金融稳定。业内专业表示,《办法》是金融防风险和监管补短板重要里程碑。
《办法》明确,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评估范围为我国资产规模排名前10位的保险集团公司、人身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曾于上一年度被评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机构。专家指出,保险机构一旦入选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名单,意味着需要更加稳健的经营,承担更多的系统性风险防范的职责,以及满足更加严格的监管合规的要求。
部分保险集团复杂性高、跨业经营特征显著
数据显示,2021年末,我国保险业资产规模达到24.9万亿元,占金融业总资产的6.5%,是仅次于银行业的第二大金融行业,同时也是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
人民银行指出,我国保险业行业集中度(用前四位保险集团保费收入行业占比衡量)达到52%,高于银行业,也高于欧美保险业。此外,我国部分大型保险集团复杂性高、跨业经营特征显著,“承保业务”和“投资业务”双轮驱动,与金融体系的关联度较高。
人民银行表示,须尽快出台《办法》,明确我国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评估方法、评估流程和门槛标准,为确定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名单提供指导和依据,将主要保险公司纳入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业综合统计,更好地维护金融稳定。
普华永道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认为,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评估办法是金融防风险和监管补短板的重要里程碑。
他表示,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D-SII)的监管体系,是在国际的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和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牵头的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G-SII)的监管框架下,于中国本土落地的宏观审慎监管措施之一。该项规则的研究开始于2015年,并进行过几轮小范围的测算。2018年银保监会合并之后,在人民银行的整体指导下,银行和保险领域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规则研究稳步推进,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规则之前已经出台。
人民银行也指出,制定《办法》是落实中央赋予人民银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职责、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基础性、制度性工作。
如何选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哪些可入选?
《办法》明确了评估范围,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评估范围为我国资产规模排名前10位的保险集团公司、人身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曾于上一年度被评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机构。
《办法》还明确评估指标和权重,设计了规模、关联度、资产变现和可替代性四个维度计12项二级评估指标,四个维度权重分别为20%、30%、30%和20%。其中,规模的二级指标包括总资产和总收入两项,权重均为10%;关联度的二级指标包括金融机构间资产、金融机构间负债、受第三方委托管理的资产和非保险附属机构资产四项,权重均为7.5%;资产变现的二级指标包括短期融资、第三层次资产和资金运用复杂性,权重均为10%;可替代性的二级指标包括分支机构数量与投保人数量、赔付金额和特定业务保费收入,权重均为6.7%。
评估流程如何?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每年向参评保险公司收集评估指标数据,计算各家保险公司加权平均分数(总分10000分),1000分以上的保险公司将被认定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对1000分以下的保险公司,可使用监管判断决定是否认定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最终名单经金融委确定后,由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
保险机构一旦入选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名单,意味着需要更加稳健的经营,承担更多的系统性风险防范的职责,以及满足更加严格的监管合规的要求。但同时,这也会给保险机构带来更强的品牌效应,给予客户更强的权益保障信心,周瑾表示。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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