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股份7月8日公告,控股子公司深圳前海汇金天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汇金”)作为原告收到了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立案通知》(2022)冀10民初488号,法院就廊坊市云风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立案。涉案被告包括联想云领(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云领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廊坊市云风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中鹏云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汤福根。
前海汇金诉讼请求是: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联想云领(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63,021,257.1元并支付利息损失2,894,080.27元(以163,021,257.1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1年12月16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暂计算至2022年5月31日为2,894,080.27元)共计:165,915,337.37元;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云领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联想(北京)有限公司、被告廊坊市云风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中鹏云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请求依法判令原告作为质押权人,对被告汤福根持有的中鹏云控股(深圳)有限公司10%的股权拍卖、变卖所得或折价享有优先受偿权;请求确认原告对本案建设工程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本案产生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2020年6月30日,原告与被告联想云领(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联想云领公司)、被告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下称联想公司)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被告联想云领公司发包的位于河北省廊坊市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饶道120号的“廊坊市云风数据中心项目”外电工程的施工;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2月31日;工程总价款为163,021,257.10元(含税价)。合同还对各方的其他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其中,被告联想公司自愿对该合同的履行承担履约担保责任。2021年9月3日,上述三方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补充及变更协议》,确认案涉工程原告己经施工完毕,并经各方验收合格;被告联想云领公司保证于2021年12月15日前付清所欠原告的全部工程款163,021,257.10元,被告联想公司再次确认为被告联想云领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履约担保责任。但此后二被告未履行付款义务。
2020年3月份,被告中鹏云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下称中鹏云公司)向原告出具《廊坊市云风数据中心项目业主(中鹏云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担保承诺函》,中鹏云公司对案涉工程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20年11月25日,原告与被告中鹏云公司、被告廊坊市云风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云风公司)签订《廊坊市云风数据中心项目业主(中鹏云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担保承诺函补充协议》,二被告对案涉工程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21年9月份,原告与被告汤福根签订《股权质押协议》,协议约定被告汤福根用其持有的被告中鹏云公司10%的股权为案涉工程的付款义务提供质押担保。2021年9月17日,双方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另,被告联想云领公司为一人有限公司,被告云领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下称云领天津公司)为其唯一股东。根据《公司法》规定,被告云领天津公司应对被告联想云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原名深圳市前海汇金天源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后于2020年9月3日变更为深圳市前海汇金天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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