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的内斗愈演愈烈。上海证券报记者从相关方独家获悉,监管部门在7月8日上午约谈*ST长方的内斗双方,并指出双方不能通过微信公众号发文等方式争斗。
7月8日下午,*ST长方通过微信公众号“长方集团”发布《律师函》称,李迪初在微信公众号“康铭盛”上发表公开信,散布捏造损害*ST长方及王敏名誉权的内容,*ST长方及王敏对此指派律师向李迪初致函。
6月30日及7月3日,微信公众号“康铭盛”分别发布《致长方集团董事会、监事会、康铭盛全体员工、供应商、经销商的公开声明》(下称《公开声明》)及《致长方集团董事会、监事会、全体中小股东的一封公开信》(下称《公开信》)。
*ST长方及王敏认为,《公开声明》及《公开信》中损害其名誉权的内容包括:王敏隐瞒巨额债务骗取邓氏兄弟2个董事席位,并将5%以上大股东的创业团队排挤出上市公司管理层,被邓氏兄弟起诉后,南昌光谷巨额债务“暴雷”无底线掏空上市公司,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公开声明》及《公开信》还指出,南昌光谷及王敏通过一系列操作套取国资,欺骗原实控人邓氏兄弟及李迪初,取得实控人地位并长期滥用,隐瞒巨额债务、贱卖公司资产;为转嫁自身债务风险和亏损给康铭盛原股东,滥用董事会控制权,无底线打压、甩锅康铭盛原股东。
《律师函》就上述事项,要求李迪初在收到该函件当日,立即在相关公众号上删除相关信息,并在收到该函件之日起3日内,在微信公众号“康铭盛”或其他公开途径,发布向*ST长方及王敏的道歉声明或书面道歉。如果李迪初不按该要求操作,*ST长方及王敏将采取起诉等措施。
李迪初向记者重申,微信公众号“康铭盛”近期发布的多份声明均是事实,不存在捏造损害*ST长方及王敏名誉权的内容。公开资料显示,李迪初为*ST长方控股子公司康铭盛的创始人,而王敏为*ST长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李迪初表示,*ST长方及王敏通过微信公众号“长方集团”公开发布针对其个人的《律师函》,这种做法不妥。《律师函》应送达其本人,而不是直接通过公开方式喊话,这反而侵犯了其名誉权。
记者就此试图采访*ST长方,但是对方表示不予置评。不过,当前李迪初与王敏两方的矛盾已经完全公开。*ST长方7月4日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迪初提请公司董事会,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提请罢免王敏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选举李迪初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