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科技某监事亲属短线交易

财经
2022
07/11
10:30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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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志科技某监事亲属短线交易

明志科技(688355.SH)近日披露了关于监事亲属买卖股票构成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明志科技于2022年7月8日收到公司监事张红亮出具的《关于亲属买卖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说明》。


明志科技监事张红亮之配偶黄惠娟的证券账户在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6月7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其中4月13日、4月14日、4月20日分别买入500股、1,000股、500股,交易价格分别为21.87元/股、21.72元/股、20.83元/股,交易金额分别为10,935元、21,720元、10,415元;4月14日、4月15日、6月7日分别卖出500股、500股、1,000股,交易价格分别为22.20元/股、22.78元/股、21.46元/股,交易金额分别为11,100元、11,390元、21,460元。

明志科技某监事亲属短线交易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黄惠娟上述交易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上述短线交易盈利880元(计算方法为:卖出价格×短线卖出数量—买入价格×短线买入数量)。截止公告披露日,黄惠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依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本次交易所获收益应归还公司所有。本次短线交易获利金额为880元,黄惠娟已主动将所获收益全数上交明志科技。

明志科技公告称,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黄惠娟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公司监事张红亮并不知晓该交易情况,交易前后张红亮亦未告知黄惠娟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本次交易行为为黄惠娟个人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

黄惠娟已深刻认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对因短线交易而带来的不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监事张红亮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以后将进一步学习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明志科技表示,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学习《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公司持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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