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汤在港交所发布澄清公告称,近日市场有关于公司执行董事兼控股股东汤晓鸥减持公司股份的错误解读,公司谨此澄清,汤晓鸥并没有出售其实益持有的任何公司股份,汤晓鸥对集团长期价值及前景充满信心,没有任何出售公司股份的计划。
如该公告所披露,汤晓鸥向其各自有限合伙人分配各有限合伙企业所持有的所有B类股份,未收取任何对价,并非获得实际收益的售股行为。而所分配的股份实际由各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所有,该等有限合伙人为独立第三方,也是公司的上市前的投资人。汤晓鸥仅凭藉彼间接持有各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股权,而被视为拥有并控制该等分配股份。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券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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