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翔股份13日早间发布澄清公告,公司注意到有网络媒体对公司2021年9月30日发布的《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函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编号2021-082)作出质疑报道。公司对上述报道内容引起高度重视,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及相关人员充分核实后,认为报道内容严重失实,因此特澄清说明:1、“芜湖隆耀与杉杉控股存在关联关系”为不实信息;2、经与公司股东方及相关人员了解并充分核实后,公司认为杉杉控股与上海钢石之间并不存在董监高人员交叉任职问题,两者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