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记者获悉,投资者诉金花股份(600080)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法院已通过强制执行手段扣划上市公司款项,并陆续发还给投资者。
盈科律师事务所杨泉军律师介绍,金花股份遭遇投资者维权,系因2019年原控股股东金花投资及其关联方通过合同方式拆借上市公司资金,被证监会认定为非经营性占用并作出处罚。
7月12日,金花股份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本次增持前邢博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34258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5%。2021年8月14日至2022年7月8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增持18534458股,增持完成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19603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2%,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历史交易数据显示,在上述案涉期间,金花股份最高价10.38元,最低价5.25元元。2020年4月30日,金花股份自行披露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后,股价下跌给部分投资者造成了损失,都符合法院认定的获赔条件。
(文章来源: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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