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声科技7月14日公告,受限于股东及中国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现提议诚瑞光学以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形式,或中国证监会要求或同意的其他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A股予公众投资者。
被分拆公司已根据第15项应用指引申请批准建议分拆及独立上市,并已申请豁免严格遵守第15项应用指引第3(f)段有关根据建议分拆提供保证权利的适用规定,而联交所已于2021年2月11日批准有关申请。
目前预期独立上市筹集所得的款项将约40亿元至80亿元,所得款项净额约25.72%用作发展及改善高精度光学玻塑混合镜头;所得款项净额约50.24%用作改善WLG(晶圆级光学玻璃)镜片及超精密光学零件;及所得款项净额约24.04%用作补充流动资金。
据悉,被分拆公司主要从事研发、生产及销售光学产品。被分拆集团的产品包括WLG(晶圆级玻璃)玻塑镜头、塑胶镜头及光学模组。其客户包括消费电子产品及智能手机生产商。
董事认为,建议分拆及独立上市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理由如下:(a)诚瑞光学集团致力成为领先光学解决方案供应商,以顶尖技术及优秀产品把握光学行业快速增长的市场机遇,并提供创新的用户体验。建议分拆及独立上市将进一步提升诚瑞光学集团的市场定位及整合业务资源,而此将加强诚瑞光学集团于光学方面的竞争力,并为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与此同时,在诚瑞光学集团于中国某证券交易所上市,以藉此加速其内部增长的同时,保留集团可将更多资源集中于余下主要业务,从而令公司及诚瑞光学集团皆能释放最大增长潜力。
(b)建议分拆及独立上市将提升诚瑞光学集团的营运及财务透明度,并释出更多有关保留业务及分拆业务的营运表现详情,使投资者能区分诚瑞光学集团与保留集团,并独立评估诚瑞光学集团的表现及潜力。
(c)受惠于建议分拆及独立上市,保留集团及诚瑞光学集团将于股权及债务资本市场拥有各自的融资平台,此将提升两者的财务灵活性,从而支持及加快各自的发展。未来,诚瑞光学集团将可利用其本身的资本市场平台集资,以进一步扩大其业务范围、吸引人才、增加其产品线及实现快速增长。
及(d)建议分拆及独立上市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为诚瑞光学集团的控股股东,而诚瑞光学集团的收入及溢利将于公司综合财务报表内反映。此外,由于预期在国内资本市场出现相对较高的溢价,诚瑞光学集团的价值预期将得到提升,而此将对作为诚瑞光学集团控股股东的公司有利。透过最大程度提升诚瑞光学集团的价值,保留集团的整体市值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