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必看!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规则来了!给市场带来这些变化

财经
2022
07/15
22:34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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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期待的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规则来了!

新规必看!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规则来了!给市场带来这些变化

7月15日,上交所发布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为实施细则)和配套业务指南,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值得注意的是,实施细则中关于做市商提供双边回应报价的业务暂不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上交所表示,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是进一步发挥科创板改革“试验田”作用的有益尝试。下一步将积极推进科创板做市商机制相关工作,全力保障试点平稳有序落地,持续推动科创板市场高质量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监管部门引入做市商机制有助于平抑市场波动,同时增加市场活跃度。科创板做市商制度有望提升科创板流动性、增强价格发现、提高稳定性,有利于科创板长远发展,将成为“科创突围”重要驱动力之一。

明确做市商权利与义务

科创板开市以来,稳步试点注册制,统筹推进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基础制度改革,各项制度安排经受住了市场检验。目前,科创板开市即将满3周年,市场运行平稳,在上交所看来,当前引入做市商机制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科创板股票流动性、增强市场韧性,更好推进板块建设。

具体来看,实施细则共5章28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做市服务申请与终止。科创板股票做市服务申请采用备案制,取得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经向上交所备案可为具体的科创板股票提供做市服务。

终止方面,做市商申请终止特定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1年以内不得重新申请对同一科创板股票开展做市交易业务;做市商申请终止全部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1年以内不得重新申请对任一科创板股票开展做市交易业务。

二是明确做市商权利与义务。做市商开展做市交易业务应符合上交所关于做市指标的相关要求。同时,上交所定期对做市商进行评价,对积极履行义务的做市商给予适当减免交易费用等措施。

据悉,上交所根据做市指标、做市绩效与监管合规情况,定期对做市商做市服务进行评价,对做市商的服务评价分为AA、A、B、C、D 5个档次。

新规必看!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规则来了!给市场带来这些变化

若做市商对某只科创板股票提供的做市服务连续2个月的做市评价为D,上交所可以终止其特定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若做市商年度综合评价结果为D或做市商年度综合评价结果为C且排名处于末位10%,上交所可以终止其全部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

三是明确做市商监督管理。做市商应当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风险防范与业务隔离机制,确保合规有序开展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还强调,上交所可以根据做市商做市表现和监管需要,对做市商开展现场或非现场检查。

10余家券商“跃跃欲试”

关于做市商准入条件,证监会要求,初期参与试点证券公司除具备完善的业务方案、专业人员、技术系统等条件外,还需满足资本实力、合规风控能力方面的两项条件,一是最近12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100亿元;二是最近三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含)以上。据中国证券报记者统计,同时符合上述两项指标的券商共有26家。

截至目前,至少已有包括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华泰证券、国泰君安等在内的10余家券商公开表示拟申请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

财通证券在《关于审议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议案》中表示,申请科创板股票做市业务资格有三大必要性,包括有利于提升行业影响力、有利于促进内部协同、有利于扩大盈利来源。

“假设券商做市持仓市值在1%-4%之间,科创板做市总规模预计在500亿-2100亿元区间。中性假设引入做市商后交易量提高至550亿元/日,做市价差为0.5%,做市交易占比为20%,预计每年带来的增量收入约为100亿-130亿元;按90%的利润率测算,带来的增量利润约为90亿-117亿元。若公司成为第一批试点券商,则有望占得先机。”财通证券进一步称。

中国银河证券分析师武平平认为,通过做市,券商可以获得价差收入,拓展收入来源。同时,做市为头部券商发展资产负债表业务、推进重资本化转型提供新的方向,抗周期能力有望进一步提升。

进一步发挥科创板改革“试验田”作用

上交所表示,科创板做市商机制的推出是持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进一步发挥科创板改革“试验田”作用的重要举措。

兴业证券策略团队通过对比部分以混合交易制度为主的海外资本市场,梳理出科创板做市商制度的四大特征,包括:上交所对科创板做市商的资质要求更高;相比于海外交易所,科创板所允许的买卖价差更低;不同于其他交易所的最小报价单位多以数量单位为主,科创板股票的报价单位以金额单位为主;做市商退出做市的条件比纳斯达克严格。

在业内人士看来,未来,做市商制度有望从科创板扩容至其他板块。财通证券表示,虽然科创板做市商业务的市场空间短期内不大,但长期有望推广至主板和创业板。

中国证券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安青松日前在《清华金融评论》撰文称,实行注册制是探索完善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创新实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建设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原则和目标,要持续推动中国特色投资者保护的创新实践。其中包括逐步推广做市商制度,发挥其价格发现和“稳定器”作用,减少市场非理性行为和“羊群效应”,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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