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锌电7月17日公告,公司腊庄电厂因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法》的事实行为,于近日收到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公司所属腊庄电厂因动火作业票记录的动火执行人无特种作业证,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6万元罚款。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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