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7月21日公告,旗下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韩人寿”)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股东的批复》(浙银保监复〔2022〕338号),批准中韩人寿注册资本从15亿元增加至30.012亿元,由公司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5040万元,由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新增注册资本60,704.26万元人民币,由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6,566.624万元人民币,由温州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6,476.588万元人民币,由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6,476.588万元人民币,由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4,855.94万元人民币。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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