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7月21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主要针对其股权激励方案。关注函要求公司公司说明考核期间增长的利润能否覆盖股权激励费用,是否存在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并充分揭示公司可能因此导致的持续大额亏损风险;说明激励规模设置达到上限、而行权期仅为两期的主要考虑,以及董监高授予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预计负债所涉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是否存在预计负债转回以配合达到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指标的情形。
此外,关注函要求公司进一步详细论证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整体规模以及相关授予对象期权分配的具体考虑,仅选取扣除支付费用后净利润而非扣非净利润作为单一盈利考核指标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是否存在不合理设置业绩考核指标向相关人员输送利益,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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